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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成功销毁一批收缴非法爆炸物品和废旧炮弹
浏览次数:1652作者: 舒城县公安局 张祖龙   发布时间:2018-10-16

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面消除社会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近日,县局在春秋乡政府、舒城县民爆公司、六联爆破公司以及驿达采石场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于春秋乡万善村河边组一废弃水源和春秋乡驿达采石场塘口,对我局日常工作中收缴的非法爆炸物品和废旧炮弹进行了集中销毁。

此次销毁物品包含县局近年来收缴的易制爆原材料、非制式爆炸物品和爆炸装置及废旧炮弹,种类多、成分复杂、威力大、危险性高。为确保销毁工作万无一失,县局高度重视,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黄生全亲自过问,要求务必确保绝对安全,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石康生亲自召集相关部门研究部署销毁工作,成立了销毁工作领导小组,并周密谋划具体方案。期间,局治安大队会同春秋派出所,多次多处实地勘查确定销毁地点,指导爆破作业单位制定详细的销毁作业实施方案和应急救援处置预案,认真做好待销毁物品装箱、运输以及销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多种措施,为销毁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销毁当天,县局组织装箱搬运、装车现场警戒、运输安全保障、销毁现场警戒、销毁实施和综合协调等6个工作小组,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石康生,市局治安支队管理大队大队长韦良宝等领导亲临现场指导。上午8时起,销毁工作正式开始,现场警戒组保持高度警惕,确保周边安全;销毁实施组谨慎操作、安全实施;综合协调组做好各环节统筹指导调度,直至12时许,随着一声令下,最后利用爆炸法销毁的爆炸装置和废旧炮弹被瞬间引爆,销毁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此次共销毁易制爆原材料约200公斤、非制式爆炸物300公斤、爆炸装置16个、废旧炮弹6枚,通过成功销毁,消除了安全隐患,进一步推进了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也为圆满完成国庆节安全保卫工作提前标注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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