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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推进会召开
浏览次数:1589作者: 舒城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1-09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新修订颁布的《舒城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即将迎来新《规定》实施后的第一个春节之际,全面打好烟花爆竹限制燃放时间等重大调整的开局之仗,近日,舒城召开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丙红主持,县委副书记、县长张秀萍出席会议并作强调讲话。

会上,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江涛宣读了《舒城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宣传方案》,对修订后的《舒城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要点进行了详细解读。

张秀萍县长在强调讲话中指出:一是要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规定》调整后限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县上下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结合新《规定》内容和要求,特别是要针对限放时间缩短、禁止燃放处所增加、禁止施放电子礼炮等规定,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全力以赴开展县城区烟花爆竹限放工作,努力打造文明、整洁、有序、舒适、安全、优美的城市人居环境,确保“舒服之城”名符其实。二是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限放工作各项任务。要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声势。通过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工作让限放政策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注重预防查处,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做到预防在先,相关乡镇、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民政、应急管理、限放办等单位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要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追究问责。县限放办、督查考核室要进一步制定专项督查方案,明确督查要求,落实督查责任,定期开展随机督查、专题督查;县文明创建指导中心要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文明单位考核范围。三是要健全机制,全力确保限放工作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责权分明的领导机制。各有关乡镇、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走在前列、干在实处,靠前指挥,解决问题,分管领导要上手抓、抓重点、抓具体。要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公安部门要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城管、住建、应急管理、民政、环保、文旅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新规定的要求,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长效机制。有关部门要结合限放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跟进工作措施,建立一套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果,使限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干净、舒适、整洁的城市环境。

杨丙红常务副县长主持会议时指出,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限放工作,充分学习好新修订的《规定》,全方位开展立体宣传,工作务必要追求实效。他要求,与会同志要充分领会会议精神,上下一心,全情投入,全力以赴,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和姿态,坚决打好限放管理这场硬仗。

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主要负责人,万佛湖管委会负责人,部分驻舒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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