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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棚法庭:“诉前+诉中”调解轮番发力 欠款纠纷实质性化解
浏览次数:398作者: 舒城县法院 吴俊杰、高超   发布时间:2023-11-22

11月21日,舒城法院河棚法庭审结了一起装修装饰合同纠纷案件,开庭当天即审结了案件,“诉前过滤、诉中聚力”的高效解决方法,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情回顾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赵某系朋友关系,被告李某、赵某因经营需要,将两人经营的某俱乐部装修工程交由原告王某承包施工。工程结束后,被告陆续支付了部分款项,经双方结算,被告李某、赵某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尚欠装修款项15万元,并承诺尽快付清,后原告多次索要被告均未支付,于是原告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河棚法庭立即对案件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简单,原、被告之间曾关系密切,具有调解的可能性。承办法官遂第一时间组织诉前调解,经过多轮的沟通,被告方同意分期还款,但对一笔抵扣款数额迟迟不予确认,导致没有调解成功,案件继而进入诉讼程序。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再次抓住时机在“诉前调”搭建的基础上巧用力,促使双方对欠款数额作出了最后确认,最终双方当庭在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上签字,案件得到了解决,原被告之间的关系也得到了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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