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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司法局百神庙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浏览次数:3630作者: 舒城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8-25

2023年8月14日上午,应当事人解某、束某双方共同申请,舒城县百神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来到百神庙派出所,就双方之间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调解。

经调查了解,2023年7月某日,解某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在百神庙镇双塘村境内碰撞路边行人束某,致使后者左腕部桡骨远端骨折。根据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解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鉴于本纠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调委会工作人员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解某一次性支付束某人民币22000元。双方随即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解某当场通过线上转账方式履行了支付义务。

最后,调委会工作人员对解某等进一步开展了普法宣传,告知其以此为鉴,今后务必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车安全。本次调解取得了较为圆满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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