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舒城法院晓天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银晟公司是舒城县某建筑材料供应商,被告金龙公司是舒城县某房产开发企业,原被告双方因建筑材料买卖发生争议,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本案中双方的主要争议在于付款期限,具有调解基础,遂组织双方开展调解,被告金龙公司表示端午节即将来临,其需要发放农民工工资,资金暂时周转不开。承办法官本着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房企纾困的理念多次与原被告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金龙公司先行支付一部分材料款,剩余款项于年底前支付完毕。通过本次调解,原告诉求得以实现,农民工工资得到了保证,企业资金周转困境也得以舒缓,实现了“三赢”的良好结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舒城法院晓天法庭立足本职,积极作为,努力为辖区企业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