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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土地租金引纠纷 答疑解惑隐患暂时消除
浏览次数:5389作者: 舒城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1-13

2023年1月12日上午,应南港镇益山村两委的申请,南港镇分管农业工作的副镇长方文树,组织司法所所长、综治办主任一起赶往益山村村部,对该村一起因土地承包租金引发的纠纷进行现场调解。

2012年4月份,南港镇益山村松元组村民黄某与本村民组群众签订了一份为期20年的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双方约定将该村民组100余亩的耕地承包给其从事苗圃种植,每亩土地租金每年给付稻谷200斤,并签订了一份书面承包合同。

刚开始的几年黄某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兑现了土地租金。但近年来黄某在外承包工程亏了本,加之苗圃疏于管理几近荒废,黄某欠群众土地租金累积达10余万元。租地群众多次与之联系但他都以各种借口拖延。租地群众向益山村两委反映,要求村两委给予解决,不然就去上访。益山村两委多次协调未果,申请镇调委会给予调解。

方镇长与镇村两级调解员在益山村村部召集租地的群众代表进行座谈,进一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同时村干部现场拨打黄某的电话,但对方一直没有接听。

鉴于之一情况,司法所所长向群众指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一是由村干部继续与黄某联系,如其春节假期回来愿意与租地群众“面对面”协商解决问题,到时需镇村两级协调,镇村两级调解员将随时参与调解;二是如黄某一直回避不愿与群众协商解决,春节假期后正常上班由司法所联系益山村的法律顾问,为租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代理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讨拖欠的土地租金。几位群众代表对司法所所长给出的解决方案表示赞同。

镇村两级调解员通过一上午的说法与解惑,一起因拖欠土地承包租金引发的纠纷得以暂时缓解,消除了不稳定因素,维护了春节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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