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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法官尽责化纠纷 当事人锦旗表谢意
浏览次数:962作者: 舒城县法院 何流   发布时间:2022-08-19

    8月18日,朱某一早就来到舒城法院河棚人民法庭,捧着一面印有“亲民司法、廉洁高效 止纷息诉、尽心尽责”的锦旗送到了法官何流的手中,表达对法官敬业尽责、为民解忧的办案精神和秉公断案的工作态度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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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年前朱某与伍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朱某以20万元的价格将自建一上一下房屋卖给伍某,约定一次付款。但其时伍某支付15万元后,告知朱某自己一张5万元的定期存单未到期取出太可惜,就将该存单交给朱某保管,说等二个月到期后取出付清。因是亲戚介绍,朱某也就欣然同意,并将房屋钥匙交给了伍某。但后期伍某并未按期支付5万元,二人为此闹僵,经亲戚、镇村调解未果后诉至法院。
按照法律规定,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必须是房屋所在地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否则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将会被认定无效。但是法官认真研判案情后并没有轻易判决,而是几赴现场了解情况并结合“法理情”提出兼顾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在法官不懈努力下,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双方解除合同,原告朱某返还15万元房款,伍某补偿朱某2000元。目前,涉案所有款项均已履行完毕。
    锦旗虽轻,情义浓浓,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法官公正高效办案的认可。河棚法庭将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切实把为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解决掉、办理好,守土尽责,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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