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某某因购买种子、化肥、农药和借贷等关系,拖欠申请人30余万元。2014年4月经舒城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某一直怠于履行。2014年8月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经扣划、折抵等形式,李某某尚欠27万余元,执行期间,李某某拒不申报财产,其家人也参与阻挠执行,执行工作一度难以开展。


作为“江淮风暴”冬季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的“掠影”,一日执结14万余元,执行工作的初步成效也必将激励执行干警打赢冬季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的决心和信心。
浏览次数:6787作者: 舒城县法院 胡永兵 发布时间:2021-11-12 |
李某某因购买种子、化肥、农药和借贷等关系,拖欠申请人30余万元。2014年4月经舒城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某一直怠于履行。2014年8月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经扣划、折抵等形式,李某某尚欠27万余元,执行期间,李某某拒不申报财产,其家人也参与阻挠执行,执行工作一度难以开展。
作为“江淮风暴”冬季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的“掠影”,一日执结14万余元,执行工作的初步成效也必将激励执行干警打赢冬季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