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治建设 / 执法司法
公开听证“把好关”,检察温度“看得见”——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主持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
浏览次数:27734作者: 舒城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08-2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深入推进公开审查的要求,增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透明度,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充分发挥检察长在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中的示范、引领作用,2020年8月20日,舒城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由检察长梁俊东主持。这是全市首例由检察长主持召开的司法救助公开听证。1fad238624fd04fccb8d26426d3cbef.jpg

为客观公正的查明案件事实,本次听证会邀请了县委政法委、县法院执行局、县司法局、县人大以及申请人所在村委会等相关部门代表们作为听证员,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被救助人段某某是舒城县千人桥镇下三村村民,因故被他人用菜刀砍伤,后经法医鉴定为一处九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加害人虽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但被救助人至今未获得赔偿。因其部分失去劳动能力,且需负担高额的医疗费,致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另鉴于当前正处于我县抗洪防汛灾后重建的关键时期,被救助人段某某的住所因连日暴雨被洪水淹没,田地及种植的水稻被毁,其本人无家可归,被政府安置在千人桥镇重阳村安置点,救助工作迫在眉睫,舒城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采取公开听证程序缩短审议时间,尽最快速度发放司法救助金,缓解其生活困境。

在公开听证会上,检察长梁俊东首先就国家司法救助基本原则、救助对象等相关政策及近年来我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向听证员进行了介绍。随后,就该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向听证员阐述了该起司法救助案件事实、审查核实情况、予以司法救助的理由及依据,并详细介绍了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村委会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生活困难证明、询问笔录、被救助人受洪灾现场照片等证据材料。听证员们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对案件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救助金额是否合理等问题,逐一发表了意见。经一致评议,同意对被救助人予以国家司法救助。

此次公开听证会既是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扎实推进检察长接待、主持公开听证等相关工作的具体体现,也是我院按照“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让社会各界代表近距离接触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办案工作,积极满足社会公众对司法公开新要求的回应,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