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舒城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民营经济发展迅速,童车童床、羽毛羽绒、食品加工、机械配套等规模工业企业增多。企业的发展促进了资金的流动,民间融资、金融贷款活跃,随之而来发生在经济交往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也呈上升趋势。涉及企业案件攀升,给该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和压力。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舒城县法院始终坚持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从大局出发,拓展思路、能动司法,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加强民商事审判。对涉企业案件事实清楚,标的不大,没有争议的,适用简易程序或者速裁程序,快速办理。对于事实有争议、标的较大的案件,依法审慎办理。目前企业之间相互拆借、向自然人吸收资金、向银行贷款从而发生经济纠纷较多,事实复杂、标的较大,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就加大对借款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注重审判管理,制定相关规定,防止虚假诉讼。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超出规定利率的不予支持。此外,审判中加大民事调解力度,对于中小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以民间借贷融资用于企业发展的,如利息或违约金约定过高,引导双方当事人重新协商确定利息或违约金标准,使其回到合法、理性借贷轨道。支持借贷双方通过债转股,降息、延期等形式,稳妥化解涉企业的经济纠纷,尽力为企业的发展营造和谐环境。
二是灵活运用执行措施。执行中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执行方案,坚持依法执行的同时,兼顾企业的发展。第一步对企业的债权、债务逐案登记,摸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第二步规范涉企业案件的执行,实行相关联案件统一分配、集中执行,防止多头执行、多人执行造成执行中的不均衡,引起当事人的误解。第三步加大执行的强制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强制被执行对象履行义务。第四步采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执行的效率和效果。运用“点对点”、“总对总”查控平台,实现对银行存款的查询和控制,在闹市区公开曝光老赖,加大信用惩戒。最后是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县委政法委召开“一委四长”会议,部署打击“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专项行动,形成公、检、法、司相互配合,化解执行难的整体合力。
三是稳妥审理破产案件。据统计,该院目前受理的破产案件90%以上破产单位均为民营企业。为寻求解决办法,加强对该类案件的指导,该院审判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听取破产案件的审理情况,了解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维护当地经济社会稳定大局,坚守法律的底线,建立破产案件专项平台体系,落实相关部门具体人员收集案件处理中的疑难问题和困难,提供解决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建议。
四是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严厉打击在经济活动中违法犯罪的行为,倡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依法规范经营,降低经营风险。今年以来,共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贷款诈骗、骗取银行承兑汇票、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6件,已经判处了王某明、宗某文、沈某德、罗某宏等6名被告人七年六个月与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尚有周某某集资诈骗案、吴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正在审理中。
五是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面对众多涉企业的案件,该院创新思路,多元化解。立案之前借助诉调对接,引导纠纷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渠道过滤矛盾。审理中充分运用庭前、庭中、庭后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执行中运用执行和解减少对抗,缓解企业压力。对于涉众型或者社会关注度高,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还建立了相应的处置工作机制。如我院通过诉前调解,快速化解了该县影响力较大的“舒怡集团”近200件纠纷,防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舒城县人民法院 何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