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2日,舒城县内发生了一起案值20万元的QQ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盗用被害人刘某儿子的QQ,以导师母亲生病为由对被害人实施诈骗。该案系我县今年发生的单笔诈骗金额最大的案件,案发后舒城县公安局主要领导指示要从速破案,最大限度地挽回群众损失。
舒城县公安局刑侦部门迅速行动,抽调精干力量开展专案攻坚,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张震亲自带队赴广西开展工作。经过数周的努力抓获了该案的一名犯罪嫌疑人江某亮,但该江到案后坚称自己只是卖了个作案IP对应的宽带号,其他情况一概不知。张震大队长亲自参与审讯,在强大的审讯攻势下,犯罪嫌疑人江某亮终于供述了其向外号“阿十”、“六哥”等人提供宽带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专案组结合前期侦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对“阿十”、“六哥”的身份进行研判,快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为强化打击,深挖犯罪源头,专案组再赴广西宾阳县开展工作,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追赃人民币20万元,为反电诈专项行动增添了重大战果。
该案侦办期间,公安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工信部、人民银行、银监局于9月23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彰显了政府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严惩的坚强决心,同时向犯罪嫌疑人释放了必须尽快到案的强烈信号。9月25日,专案组民警立即赶赴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派出所开展抓捕工作,在与派出所具体对接案情后,侦查员充分考虑进村难度大、抓捕条件不成熟等因素,利用当地的特情阵控工作,于9月26日敦促犯罪嫌疑人黄某庆(男,27岁,宾阳芦圩人)投案自首。次日清晨,在宾阳县顾明村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黄某豪(男,26岁,宾阳芦圩人)。在犯罪嫌疑人黄某庆、黄某豪相继到案后,侦查员继续开展对黄某海的抓捕工作,多次入村做其家人工作,向其阐述利害关系,表明我局打击诈骗的强硬态度,9月29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海(男,31岁,宾阳芦圩人)主动与侦查员联系,并到辖区派出所投案。
嫌疑人到案后,经初步审讯拒不如实交待犯罪事实,侦查员驱车16个小时将嫌疑人押解回我局。张震大队长亲自制定了审讯计划,又与刑侦大队民警牺牲国庆假期休息时间,全力开展审讯攻坚,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犯罪嫌疑人黄绍海、黄绍豪供述了伙同黄绍庆等人在宾阳县石村一石头房内,盗取留学生QQ号,冒用子女身份以特定事由对留学生父母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
目前,该案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