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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公安局及时解救一名轻生妇女
浏览次数:1633作者: 舒城县公安局 调研室 谢舒宁   发布时间:2016-09-06

    2016年9月3日凌晨,舒城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在辖区马河口大桥上一名妇女有轻生苗头。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民警赶到马河口大桥上时,只见西侧桥面人行道边沿停放着一辆电瓶车,距离电瓶车稍远的地面上散放着一双白色的女式凉鞋。民警见此情况后立即以此为中心展开搜索,但是一直没有发现轻生妇女,就在此时,在来往货车的轰鸣声中,民警敏锐地捕捉到了断断续续的轻微哭泣声。民警随即将两边桥头的货车拦停,仔细分辨声音的来源,很快便在大桥西侧栏杆下的管道上发现了一名哭泣的妇女。该妇女侧身坐在宽仅20公分左右的管道上,双手抓着栏杆,头部深埋在腿间哭泣,且身上传来一股浓烈的酒味。见此情况,民警立即紧紧抓住她的双手,劝说她上来。妇女一开始对民警的劝说毫不理会,只顾哭泣。由于隔着栏杆,民警一时无法进行有效的救援,必须要该妇女配合才能安全解救。

    经过10多分钟的劝说,民警从妇女断断续续话语中得知她是辖区河口村人,长期与丈夫感情不和,当晚与丈夫发生争吵后,一时想不开,试图轻生。就在其情绪趋于稳定、民警准备合力将其从栏杆另一侧抱过来的时候,该妇女突然试图挣脱民警,同时站起身来称自己可以自行翻过去。面对该情况,民警的手臂穿过栏杆缝隙,死死抓住她,一再劝说她不要动。最终,该妇女的情绪在民警的劝说下得以控制,在其自愿配合下,民警将其救了上来。

   之后,民警将其安全送回家中,并与其父亲和丈夫见面,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叮嘱两人注意看护。(舒城县公安局 谢舒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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